东南大学电视新闻制作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李震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323

一、  电视新闻制作室的分工

电视新闻制作室主管单位——党委宣传部

审核——党委宣传部领导

二、电视新闻制作室主要任务及管理制度

1、编辑制作东南大学电视新闻

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电视新闻制作室是电视节目制作的场所,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入内。

4、电视新闻制作室的各种设备仅限本室工作人员使用。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动用。确需使用的,应在本室工作人员指导下操作。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设备使用完毕后,应仔细检查电源线路,确认均已断开后,方可锁门离去。

6、电视制作室的设备如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7、电视制作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各种炉具和加热器具。

 

                                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