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扩散态势,疫情跨境流动传播的风险增大。为及时有效应对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单位须对目前身处国(境)外的师生给予人文关怀,积极主动联系关心,并给予必要帮助。
2.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师生,应从自身安全和健康考虑,加强防护、减少流动,尽可能在当地安排好学习、工作和生活,同时配合学校以及所在单位每日报送地理位置、身体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等。
3.公派出国(境)访学交流到期或因私滞留国(境)外的中国籍师生,如确须返校的,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公派访学交流尚未到期的师生,原则上不得返校,特殊情况确须返校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学校审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控工作。
4.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外籍师生在未接到学校明确通知前不返华、不返校。
5.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对违反本通告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教职工及单位负责人,学校将给予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