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1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建立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不再成立部党委,另在部内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管理本机关党的日常工作的报告,已经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党中央各部委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照此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的报告(节选)
关于恢复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统管中直系统党务工作的问题,中央组织部已提出,中央调查部也有此建议。我们意见,拟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中央直属各部先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第二步,大体到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在各部组成机关党委以后,再着手选举产生中央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报告
我们研究了中央组织部机关党组织的设置问题,现将初步意见请示报告如下:
在文化大革命前,我部设立部务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在部内建立机关党委,管理本机关党的日常工作。
党的十一大以后,中央先后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改设党组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党组、党委的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里规定,党中央各部委应成立党委,由机关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部委的党委和它的常委会是各部委实行集体领导的班子;同时负责管理本机关的常务工作。
根据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实践,我们考虑中央组织部机关党组织的设置,还是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形式为好。因为党中央各部委是中央的办事机构,它在中央直接领导下工作。中央组织部是协助中央管理全党干部工作和党的建设的主要业务部门,部的领导班子是由中央决定任命的,若再由本机关党员选举产生的党委来执行这样的任务是不适宜的。其次,让部党委纠缠于处理机关党的一些日常事务工作,也不利于部的领导集中精力考虑和研究重大问题,抓好大事。因此,我们提议:中央组织部建立部务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必要时可召开部务扩大会议;同时建立部长办公会议制度,处理重大的日常工作。不再成立部党委。机关党的工作,拟建立机关党委管理。机关党委由本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一人、副书记若干人,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处理机关日常党务工作。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