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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253/2021-87106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公示公告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9-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9月2日0时至24时南京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文  号:     关 键 词:    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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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0时至24时南京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9月3日发布,2021年9月2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出院1例

7月20日以来,我市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5例,累计出院222例。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本土确诊病例13例(轻型1例,普通型12例)。


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

三、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宁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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